在法蘭交易的時候有事銷售業顧客可能是極小的誤差可能導致整個法蘭產品被制作出來以后全部廢掉,前幾日在我銷售從新和,某工地簽單合同時對方一再強調法蘭外徑一定要按制定相關標準執行。這樣銷售非常費解,因為客戶要求定做的法蘭式標準的大型法蘭,廠家不可能會背離標準而去制作。在交談中得知在上次和另外一個廠家合作的時候對方提供的法蘭外徑居然小兩個,導致整個工程停滯并導致雙方兵戎相見。在業內一邊都有一個共識法蘭制作的時候外徑都要小上兩個,一般都是為了安裝方便。但對方工地定做的管件都是安裝標準制作到貨,導致管件和法蘭不符因而產生矛盾。習慣可能是大家的通病,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已經形成了一個行為習慣,在對方沒有明確表示的時候也弄成“想當然”才導致這次事故的發成。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方銷售廠家“想當然”的以為法蘭制作時用“共識”完成作業,并把客戶說的標準棄之不顧。這點希望廣大客戶在購買法蘭時一定要表述明確,也讓廣大的法蘭銷售商一定清楚“想當然”并不等于法蘭標準。